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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者昨天獲悉,黃浦區法院在對超過700件案件進行分析梳理後,公佈一份《“80後”離婚案件現狀的調研報告》,對正打算“脫光”告別單身,或已步入婚姻殿堂的青年提出警示:莫讓“快餐式”婚戀侵蝕“甜蜜生活”。
  報告顯示,近3年間,涉“80後”的離婚案件已占到同期婚姻家庭類案件的近三成,且數量和占比呈逐年上升趨勢。而婚前瞭解少、感情基礎弱,性格差異大、忍讓包容少,父母干涉多、彼此易猜忌,成為了“80後”青年選擇結束婚姻的最主要原因。
  相識一月就“閃婚”
  2010年,23歲的小菲結識了比自己大5歲的朱先生,一見鐘情之下兩人很快確立戀愛關係。讓小菲父母不曾料到的是,在兩人認識不到1個月後,女兒竟閃電結婚。
  婚後小菲很快就發現,自己與丈夫無論是價值觀念還是生活習慣都存在著巨大差異,到後來丈夫索性離家出走下落不明。無奈之下,小菲向法院起訴結束了這段讓人啼笑皆非的婚姻。
  在黃浦區法院近3年中審結的700餘件“80後”離婚案件中,像小菲這樣的“閃婚族”並非個例。黃浦區法院的統計數據顯示,除部分自行相識戀愛的外,其他通過他人介紹、網絡聊天等渠道相識的“80後”夫妻,戀愛時間普遍較短,有近半數的“80後”離婚案件當事人,在交往不足一年後匆忙結婚,甚至有8對夫妻與小菲一樣,在認識不到一個月就辦理了結婚登記。由於缺乏必要的瞭解,一些當事人竟不知道對方曾經有過生育史,甚至不知道對方在智力方面存在殘疾。
  伴隨“閃婚”而來的,便是“閃離”。黃浦區法院受理的“80後”離婚案件中,當事人從登記結婚到起訴至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平均間隔時間,僅為3年零9個月,更有10對當事人的婚姻存續時間不到1年。
  個性張揚成導火索
  一方面,高比例的“閃婚”,導致許多“80後”夫妻婚前彼此缺乏深層次瞭解,感情基礎薄弱;另一方面,獨生子女從小倍受父母呵護,性格較為自我,使家庭生活中的一些瑣事容易升級,進而影響夫妻感情。
  今年33歲的李小姐在7年前與陳先生登記結婚,雖然兩人是自行相識並相戀了2年多,但各自鮮明的個性,使兩人在婚姻生活中矛盾不斷。2009年,兒子小洋出生,本以為這能鞏固兩人的感情基礎,可不想為了兒子應該跟誰姓以及報戶口問題,兩人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。
  幾番爭執後,李小姐一紙訴狀提出與丈夫離婚。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只是未能正確處理好生活矛盾,因此駁回離婚請求。可李小姐顯然並不想維持這段婚姻,在半年後再次提出離婚,最終雙方調解離婚。
  婚戀網站百合網首席婚戀咨詢師周小鵬告誡“圍城”里的人:“婚姻不是交換戒指後就能天長地久的,也不是童話故事里王子和公主過著幸福的生活直到永遠。結婚證書和誓言並不能保證一切,婚姻需要經營、妥協、包容和忍讓,定期檢修和保養,才是婚姻幸福和諧的保證。”
  本報記者 江躍中 通 訊 員 湯崢鳴 樂吟灝  (原標題:莫讓“快餐式”婚戀侵蝕甜蜜生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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